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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运营车辆,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发表时间:
2023-11-21 21:53
来源: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代步性质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和摩托车除外);如有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车辆价值不超过6万元,其他条件同时符合的情况下,也可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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