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惠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毛坯料400万片、表镜玻璃140万片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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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惠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毛坯料400万片、表镜玻璃140万片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盈富工业小区海富创新科技产业园8栋2、3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清远惠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惠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0号园区厂房C3栋3-4,主要从事钟表用玻璃的加工和生产,年产毛坯料350万片、表镜玻璃120万片。 本项目为迁扩建,搬迁至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盈富工业小区海富创新科技产业园8栋2、3层厂房,占地面积2627.36㎡,建筑面积5254.72㎡,主要建设内容:①产能由原来年产毛坯料350万片、表镜玻璃120万片增加至毛坯料400万片、表镜玻璃140万片;②增加精雕工序,调整部分生产设备数量。项目迁扩建完成后,年产毛坯料400万片、表镜玻璃140万片。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切割、粗磨、研磨、抛光等加工过程严格执行湿式操作,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外排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超声波清洗废水、切割、打磨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处理设备(油水分离+A2O+絮凝沉淀)预处理,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玻璃制造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弃研磨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化学品包装桶、废抛光皮、泥渣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