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注塑打样间及质检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注塑打样间及质检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现有项目为A23车间年产改性PVC20000吨、导电PS/PC/PPE产品6000吨、TPE软胶及TPV产品8000吨、改性PP6000吨。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企业拟在现有项目厂区内A08(中心地理坐标112°57′55.882″E,23°29′32.887″N)、A23(中心地理坐标112°57′54.506″E,23°29′46.637″N)车间建设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注塑打样间及质检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车间占地面积为1400m2,主要用于注塑打样及质检实验室,年注塑及质检实验注塑样品60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及质检实验室加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泡沫式新型废气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1)处理后通过2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工序和质检实验室加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泡沫式新型废气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2)处理后通过2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加强车间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外运。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产生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收集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次品、水垢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水喷淋更换的废水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