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超高纯碲、锌、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超高纯碲、锌、镉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中心坐标:东经113°2'35.14",北纬23°37'26.05"),性质为扩建,主要利用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高纯材料车间B第3层进行建设,建成后年产超高纯碲4吨、超高纯锌0.4吨、超高纯镉4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共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需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①高纯碲、高纯锌、高纯镉石英件酸洗、高纯锌、高纯镉腐蚀会产生氮氧化物(硝酸雾),以上废气均采用通风橱收集,经统一收集后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高纯锌、镉生产线预熔、区熔、蒸馏会产生粉尘,经设备配套废气管收集,通过“高效覆膜布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高纯碲生产线预熔、区熔、蒸馏会产生粉尘,经设备配套废气管收集,通过“高效覆膜布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纯碲、高纯锌、高纯镉蒸馏工序油雾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高纯镉生产线产品冲洗水,石英件冲洗水和切割废水经“絮凝沉淀+袋式过滤”预处理后排入先导厂区污水处理站1#MVR处理系统处理,冷凝水回用于先导厂区的冷却补充水,不外排。高纯锌生产线产品冲洗水、石英件冲洗水和切割废水、高纯碲生产线石英件冲洗水和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化学处理+混凝沉淀+2#MVR)处理后,依托先导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外排至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浓水经先导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高纯镉、高纯锌生产线腐蚀废液和高纯镉、高纯锌、高纯碲石英件酸洗废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三)噪声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高纯镉、高纯碲、高纯锌生产线产生的管内残渣、敲碎尾料以及清扫下来的粉尘等作为副产品出售给先导厂区其他低纯产品生产车间回收利用;废石英管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抹布、废无尘纸、含酸废液、含锌废液、含碲废液、收集含镉粉尘、废水预处理废弃过滤袋、废水预处理含镉沉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