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卡丽色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汽车保护膜、15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万平方米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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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卡丽色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汽车保护膜、15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万平方米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丰工业区红润谷产业园28栋1-3层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卡丽色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丰工业区红润谷产业园28栋1-3层,中心地理坐标113°04′20.260″E,23°34′52.460″N。项目主要从事汽车保护膜、汽车改色膜、装饰材料的生产,年产汽车保护膜10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1万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金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涂布、烘干、搅拌、流延挤出、复合收卷、贴合工序以及涂布机清洁废气经密闭收集,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废PET托底膜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冷却塔水垢交由清洁公司清运处理。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