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110 千伏高新区华能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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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110 千伏高新区华能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地点 | 线路途经清城区横荷街道、龙塘镇、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1)110kV华能燃气站至清远站新建线路工程(A线):线路长约10.5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5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3.3km(其中与110kV华能燃气站T 接110kV龙陂线工程(B线)同塔双回段约0.5km)、新建四回架空线路长约2×2.5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2km,利用现状110kV清玉乙线龙塘分线更换导线长约1×4.0km。 (2)110kV华能燃气站T接110kV龙陂线工程(B线):线路长约0.7km,其中利用110kV华能燃气站至清远站新建线路工程(A线)新建双回线路挂单回导线0.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2km。 (3)220kV清燕乙线改造工程:改造220kV清燕乙线#1塔,220kV清燕乙线#16-#17段之间新建1基铁塔。原导、地线重新紧线。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施工期合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工地,不得排入周边水体;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应妥善分类处置,拆除的旧导线交回建设单位回收;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用地复绿,恢复土地功能。 (2)废气 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3)废水 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4)噪声 通过选用合适的导线型号,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可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电磁辐射 项目为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各线路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供频磁感应强度能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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