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江口院区业务用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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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江口院区业务用房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开发大街5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大街5号(E113°13′25.291″,N23°44′17.418″),项目占地面积901.73㎡,建筑面积4425.18㎡,主要建设1栋综合楼,共5层。院内设置全科、儿科、放射科、发热门诊、抢救、输液、雾化室、功能检查、检验科、疫苗接种、儿童保健门诊、中医、犬伤门诊、康复科、妇产科、手术室、产房、口腔、肠胃科、住院部等科室,共设置80张床位。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共365天。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宏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院消毒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恶臭经“UV光解”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收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医院消毒异味、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住院部废水、门诊部废水、医务人员及后勤职工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生化+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飞来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病理废物、废弃注射器、废弃的夹板、手套、口罩、试剂瓶等)、废紫外线灯管,检测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检测废水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间,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暂存在污泥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