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泽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安全防盗电子产品和智能消防电子产品120万件、汽车配件外壳2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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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泽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安全防盗电子产品和智能消防电子产品120万件、汽车配件外壳20万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丰工业区红润谷科技产业园30B#厂房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泽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丰工业区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内30B#厂房,中心地理坐标113°04′18.023″E,23°34′48.016″N。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安全防盗电子产品、智能消防电子产品以及汽车配件外壳产品的生产,年产智能安全防盗电子产品和智能消防电子产品120万件、汽车配件外壳20万件。 |
环评机构 | 安徽汇泽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注塑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和废乳化液。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乳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噪声设备,并对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钢屑、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相关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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