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鸿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汽车配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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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鸿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汽车配件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竹塱路8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鸿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鸿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汽车配件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竹塱路8号,中心地理坐标113°05′48.991″E,23°33′18.401″N,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约4500㎡。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配件产品的生产,年产汽车装饰条400吨、汽车标字牌400吨、汽车灯罩400吨。迁建项目拟将厂房迁至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竹塱路8号,迁建后保持原有汽车配件产品生产计划,生产工艺不作调整(含注塑工艺、喷漆工艺和真空镀膜工艺),并淘汰现有项目紧固件产品生产线。项目所需员工由原来50人增加至70人,工作制度保持不变。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漆雾颗粒物、二甲苯、VOCs、臭气)。注塑废气经围蔽集风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采用1套“三室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柜废水和冷却塔废水。其中水帘柜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粪车运输交由附近林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为空压机、拌料机等,其噪声值在60-85dB(A)之间。经减振、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塑料原料废包装袋。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给资源收购商回收利用;塑料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罐、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