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瑟那智能头盔有限公司年产30万顶智能头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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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瑟那智能头盔有限公司年产30万顶智能头盔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丰工业区红润谷科技园61号楼 |
建设单位 | 清远瑟那智能头盔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瑟那智能头盔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丰工业区红润谷科技园61号楼,(E113°04′20.503″,N23°34′42.630″),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头盔的生产,建成后年产智能头盔30万顶。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配、喷涂及烘干废气(VOCs和漆雾)、切割裁剪粉尘(颗粒物)、模压成型有机废气(VOCs)、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颗粒物、SO2、NOx)和食堂油烟。喷涂废气经独立水帘柜处理后与调配及烘干废气密闭收集,采用1套“气旋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9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裁剪粉尘经重力沉降和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模压成型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烟管道(DA002)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烟道(DA003)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近期,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经混凝沉淀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纸箱、透明塑料片、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废弃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暂存在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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