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广医转化医学研究院GMP细胞制备中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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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广医转化医学研究院GMP细胞制备中心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厂房L01栋1楼和2楼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广医转化医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拟租赁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厂房L01栋1楼和2楼,中心地理坐标113°02′5.590″E,23°37′49.771″N,厂房总面积为2317.32m2,建筑面积1025 m2。项目主要从事细胞的研发和试验,每年建立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种子50例。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多介质滤料、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原料废包装盒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清运外卖。废注射器经高温蒸汽消毒达标后,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垃圾焚烧场处理。废脐带、废培养基、废离心管、废移液管、废培养瓶、废试剂瓶、不合格品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