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新楠方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钢塑组合办公设施60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新楠方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钢塑组合办公设施60000套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21佳亿创鑫科技园10号楼1-6层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楠方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21号佳亿创鑫科技产业园10号楼1-6层,中心地理坐标113°02′25.643″E,23°37′33.561″N,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家具生产,年产钢塑组合办公设施60000套。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享泰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焊接、抛光、静电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干燥烘道和固化烘道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烘道内低氮燃烧废气经包围型吸顶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烘道低氮燃烧废气经上部伞形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机加工金属粉尘和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抛光粉尘分别通过其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静电喷粉粉尘密闭负压收集,引入各个喷粉房配套的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水和生活废水。表面处理喷淋废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芬顿氧化+气浮+砂滤”工艺处理后,其中61.4%回用于喷淋水洗工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处理达标后的表面处理喷淋废水(38.6%)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 物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车间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理;焊接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废渣、废化学品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 物,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 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