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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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丰工业园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红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丰工业园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113°04′14.371″E,23°34′52.022″N,总用地面积430㎡,为红润谷科技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芬顿氧化+UASB+缺氧+接触氧化+MBR滤池”工艺,尾水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50m³/d,二期建设规模为100m³/d,总处理规模为150m³/d。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