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绚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材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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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绚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材料二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区龙塘镇安园路10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绚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绚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区龙塘镇安园路10号,占地面积26666.67m2。本项目为扩建,新建1栋二期生产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增2条水性色浆生产线、2条水性涂料生产线、14条塑料粒子与色母粒生产线和2条气球生产线(其中1条为气球中试生产线),预计年产环保材料1000吨,主要产品为水性色浆20t/a、水性涂料100t/a、塑料粒子与色母粒700t/a及气球180t/a。 |
环评机构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塑料粒子及色母粒生产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塑料粒子及色母粒挤出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气球生产产生的脱模、干洗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气球生产产生的配胶、浸胶、定型废气(氨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通过密闭收集,经“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性色浆、水性涂料生产产生的挥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氢水燃料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由管道引至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氢水燃料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甲醇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近期,项目生产废水(气球中试洗滤废水、气球生产洗滤废水、废气喷淋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于气球生产洗滤及废气喷淋,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塔排水和蒸汽冷凝废水较为清洁,回用于气球生产洗滤及废气喷淋(部分蒸汽冷凝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生产废水待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布设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再生废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气球)、袋式除尘器收尘、除尘器滤袋、废模具、一般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活性炭、废RO膜等,委托有能力单位回收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网、废化学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滤渣、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