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北爱尔眼科医院(清远)有限公司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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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北爱尔眼科医院(清远)有限公司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3号长实大厦1至8层 |
建设单位 | 粤北爱尔眼科医院(清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3号长实大厦1至8层,总占地面积为1576m2,总建筑面积约为4896.3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03′34.432″, N23°40′15.265″,本项目是一个集眼专科(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眼屈光、眼底病、斜弱视科、眼预防保健科、眼视光即医学验光配镜及视力矫正、眼整形科、小儿眼科、眼外伤、泪道疾病、角膜及眼表)、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为一体的专业机构,拟设50张病床、门诊流量约5万人次/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生物废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生物废气采用生物安全柜进行收集并经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进行处理后引至综合楼4层微生物实验室东侧窗外(离地高约12m)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经3m高专用烟道外排;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绿化吸收和大气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废水、医疗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废水、医疗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横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横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各类机械设备以及风机、水泵等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45-80dB(A)之间,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安装隔声门、墙体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树脂碎片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滤芯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医疗废物(废实验药品、废高效过滤器、废检测液、病房及门诊医疗废物、废培养基、废标本、废一次性实验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设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经高温灭菌锅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污泥经消毒、压缩后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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