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拓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7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1月19日至2022年0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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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拓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7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田心村委会雷北村小组德龙大道27号自编3-1#厂房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拓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年产汽车零部件57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产生工序为冲压模具维修焊接、打磨,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烟/粉尘)。 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依托的污水处理单位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