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远鸡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新增种鸡存栏量28.8万只/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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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远鸡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新增种鸡存栏量28.8万只/年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禾仓村 |
建设单位 | 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是在现有鸡舍内增加鸡笼以满足种鸡饲养规模及孵化厂生产规模的要求,无新增鸡舍等建筑物设施,扩建后预计新增种鸡存栏量28.8万只/年。项目增加育雏育成鸡的生产规模,扩大产蛋舍种鸡存栏量,扩建完成后厂内种鸡产蛋量可以满足内部孵化厂年产孵化鸡苗5280万只的要求。扩建完成后全厂年存栏种鸡36万只、年产鸡苗5280万只。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鸡舍臭气、粪肥仓库恶臭、发酵制肥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病死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恶臭及食堂油烟。其中4个发酵罐臭气分别经喷淋除臭治理后单独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病死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恶臭经喷淋除臭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鸡舍臭气采取饲料中添加EM菌剂、低氮饲养、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粪肥仓库恶臭经喷洒除臭剂治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对厌氧池以及调节池进行加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种植绿色植物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食堂油烟依托现有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鸡舍冲洗废水、发酵罐蒸发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2套污水治理设施,其中1套备用,均采用“A/O+MBR+消毒”工艺,处理规模均为40m³/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内草地、林地灌溉,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 (三)地下水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主要来源于鸡舍、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道、事故应急池和危废暂存场所等。项目采取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将厂址区的防渗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鸡舍、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化尸池、发电机房、肥料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道路、生活办公区等。 (四)噪声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仅是在鸡舍内增加笼具,无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其余鸡舍安装的排气扇、发酵罐的引风机和循环水泵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固定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医疗废物、废机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消毒类物质的废包装桶、瓶、袋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病死鸡、死鸡苗采用动物尸体降解机处理;死胚蛋及未受精蛋外卖给其他养鱼户作为鱼饵料;饲料、石灰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站;产生的鸡粪全部在厂内发酵制成半成品后外售给第三方公司再加工利用;蛋壳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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