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百利电器(清远)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五金件400万件、五金半制品100万件、压铸件800万件、注塑件624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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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百利电器(清远)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五金件400万件、五金半制品100万件、压铸件800万件、注塑件624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 |
建设单位 | 新百利电器(清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82.6㎡,建筑面积约20082.6㎡。项目建成后年产家用电器五金件400万件、五金半制品100万件、压铸件800万件、注塑件6240万件。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员工由新玛基提供,员工数量纳入新玛基员工数量中,员工生活污水排放纳入新玛基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沉淀池、喷淋塔(粉尘)更换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喷漆工序配套的水帘柜和有机废气喷淋塔废水、模具清洗废水、喷枪浸泡废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水且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作为清净下水外排。根据《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和化学品存放点做重点防渗处理,对其他防渗区域进行不同程度的硬化防渗处理,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有机废气注塑件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Q6-Q9引至15米高空排放。五金半制品件生产车间产生的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进入“水喷淋塔+脱水除雾系统+干式漆雾处理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Q2)排放;烘干有机废气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引至上述处理装置处理,并经同一排气筒(Q2)排放。压铸车间脱模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处理,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颗粒物压铸件生产车间熔化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熔化炉废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Q1引至15m高空排放。家用电器五金件生产车间产生的打砂、焊接及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沉降室+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Q3-Q5引至15米高空排放。家用电器五金件生产车间焊接产生量很少,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报告书》计算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排气筒中,注塑车间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源强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喷漆车间的二甲苯、VOCs排放源强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污染物第II时段限值的要求,漆雾、烟尘、SO2和NOX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源强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家用电器五金件车间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限值;压铸车间颗粒物、SO2、NOX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源强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消声、减振等工程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附近村庄等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员工由新玛基提供,员工生活垃圾纳入新玛基员工生活垃圾量中,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废布袋和布袋集尘、金属屑、边角料、金属粉尘、沉渣定期交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理,沉淀池、喷淋塔(粉尘)更换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漆渣、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水帘柜和水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模具清洗废水、喷枪浸泡废水、废冲压油、废过滤材料等作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的要求。根据《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处置方案,本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计算分析,本项目厂内已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做好地面防渗工作,对土壤的影响途径主要有大气沉降。项目排放的甲苯经大气沉降作用在土壤中叠加土壤现状监测值后30年累积量均小于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七)其他 《报告书》提出了环境监测要求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