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城友宜综合医院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清城人社监字〔2024〕第151号),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清城人社监字〔2024〕第151号):你单位拖欠侯欣茵、陈亚锋等32名人员的工资,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下达指令如下:限你单位在2024年12月10日前支付上述工人的所有欠薪,并将相关付款凭证交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