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19〕5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规〔2023〕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信息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24〕9 号)文件要求,现予对清远市清城区2024年第一批医疗机构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技术级别:省级
联系电话:0763-3930012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